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霍唯一 范梦真)3月7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以“深化少年家事审判改革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少年家事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红桥法院副院长李宝新介绍了红桥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情况。近年来,红桥法院高度重视以司法力量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妇女儿童需求,深化司法服务,依法妥善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聚焦一个主题,明确特色审判模式。红桥法院聚焦“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融合”核心理念,坚持专业化、集约化,将民四庭作为少年家事特色审判庭独立设置,秉承“倾斜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利益原则”,更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2021年审结家事纠纷1172件,结案率达90.5%。下一步将以加挂少年法庭牌子为契机,以家事审判为中心,以少年审判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面开展延伸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创新两项机制,培育少家审判亮点。一是建立柔性司法机制。红桥法院将柔性司法理念贯穿少年家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尽力减轻当事人的恐惧焦虑情绪。挂牌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开展判后帮教回访,对离婚后妇女权益实现、子女抚养探视、未成年人犯罪后改造情况进行回访,传递司法关爱。二是引入心理干预机制。通过界定当事人心理状态、矛盾性质及复杂程度,找出矛盾根源,抚平创伤、缓和关系。对离婚案件中的妇女进行心理评估、干预,疏导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少年审判,对未成年人性格特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给予适当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救助,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犯罪歧途。
建设三支队伍,形成案件调处合力。一是建设专业化法官队伍。红桥法院优化审判资源,由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法官负责审理家事案件,调入刑事审判法官,保持相对固定的未成年案件合议庭。在依法裁判同时更加注重强化法官职权探知、强化妇女儿童情感治愈和社会关系修复。二是建设职业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发挥陪审员制度优势,让来自妇联、学校、共青团等了解女性心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更大程度做好调解工作,强化庭审教育,为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三是建设规范化家事调解调查员队伍。选任19名街道社区同志作为第三期家事调解调查员,参与家事纠纷调解调查,进行民法典、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民调解技巧等内容的培训,增强依法调解纠纷能力。2021年受理1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经家事调解调查员参与,成功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份,有力震慑对妇女的侵害行为。
开辟四个阵地,打造法治宣教品牌联动新闻媒体。红桥法院与新闻媒体加强深度合作,通过电视节目、报刊、新媒体平台为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发声。
打造共建格局。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建立亲情关怀室。以洪湖里少年家事社区法庭为依托,搭建未成年人探望平台,纾解家庭矛盾,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广泛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工作,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贡献力量。
走进社区学校。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到社区、校园内进行宣讲,增强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有效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妍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内容包括离婚后财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涉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中对妇女的经济补偿等,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