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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受理破产审判庭成立后“首案”

  民主与法制网讯(□曹赟娴)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自1月1日起,上海市浦东...

  民主与法制网讯(□曹赟娴)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自1月1日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管辖除金融机构外,企业住所地位于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相关执行转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1月7日,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1月10日,上海浦东法院受理了破产审判庭成立后的第一起破产案件。

  据申请人称,上海悠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悠宜公司)于2017年由两位股东认缴出资50万元登记设立。公司成立后因经营不善,进入严重亏损状态,目前已停止经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净资产鉴定报告也显示,其已经资不抵债,加上疫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悠宜公司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基本已无希望,故股东一致决定,由公司向浦东新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提交了《职工安置预案》等材料。

  收到申请后,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经初步审查,认定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当日上午9点,在浦东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悠宜公司的代理律师钱慧从“破产立案”专窗的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立案十分顺利,受理速度很快,整个流程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高效!”钱慧表示。

  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表示,破产审判庭成立后,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开设“破产立案”窗口,专门受理各类破产案件。“此前我们选派了年轻法官参加破产立案培训学习,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场受理,并第一时间移交破产审判庭及时处理。”为方便立案,针对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等不同需求,诉讼服务中心还为当事人提供了材料清单手册,减轻“来回跑”的诉累。

  据介绍,浦东新区法院与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积极协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轮值管理人窗口,由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派志愿者轮流来到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咨询等志愿服务。当天轮值的志愿者李成浩律师表示,该窗口致力于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运用破产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规范地提出破产申请,对于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也会及时引导其适用重整、和解法律手段进行救治。

  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为确保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局,浦东新区法院专门成立了破产审判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从人员、场所、机制等方面扎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并于1月7日揭牌成立了破产审判庭。

  下一步,浦东新区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机制建设、加强府院协调,着力于《若干规定》各项创新机制的先行先试,切实承担起改革赋予的使命,尽快形成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模式”,为浦东新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国破产审判制度的改革发展完善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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