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运用“电话+实地”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因房屋租赁期间建造物的拆迁款归属问题发生争议,并且为此互不让步。该案经村委会、一审法官多次调解未果,甚至几次即将达成调解协议时,双方因矛盾再次激化未能最终调解成功。二审庭审及庭后,办案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也多次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并表示为了争口气要诉讼到底。
针对这种情况,聊城中院民二庭法官助理肖倩从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电话沟通,希望双方作为庄乡能够和睦相处,不要因为小矛盾伤了感情。通过办案人员电话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表示,在双方均拒绝调解的情况下,法院办案人员仍能坚持不懈地同他们沟通交流,对此十分感动,并逐步同意接受调解。
在多次电话沟通初见成效后,肖倩迅速同书记员一同前往莘县城郊进行实地调解,再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双方均同意放下心中隔阂,接受调解意见。当日下午,一方当事人直接去银行取出现金41000元,并向对方当事人当场过付调解款项。事后,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并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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