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倪弋)最高人民法院2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的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法院当场立案率超过98%。
“部分法院仍然存在着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将对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忍”,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法院将坚持刀刃向内,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
“加强立案监督是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钱晓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对加强内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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