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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怎么办?最高法解答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最高法审委...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已基本完成对执行终本案件的评查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9年收案644万件,2020年收案652万件,2021年1-10月收案已达730万件。其中因被执行人部分或全部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阶段性结案,被称为“终本”。

  以终本方式结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要原因是是被执行人经营失败,出现商业风险、市场风险,资不抵债,全部或部分丧失对债务的清偿能力,甚至一些企业处于“僵尸企业”状态,本应破产清算,但不申请破产,沉淀在执行程序,成为“僵尸执行案件”。其次,部分执行案件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涉及多重因素而无法立即执行。此外,一些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隐藏行踪,法院穷尽现有执行查控手段仍无法查找到财产。

  “这些情况是执行程序中面临的客观难题,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执行人员消极懈怠,未穷尽必要的合理的执行措施就以终本方式结案,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贵祥表示,整治违规以终本方式结案是执行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在全国法院自行组织对132.54万件终本案件自查的基础上,最高法在系统中随机抽取5000件终本案件,组织部分高院进行交叉评查,合格率为90.8% ;最高法又从全国不同层级的420家法院随机抽取500件终本案件,调取卷宗,解剖麻雀式深度评查,合格率为89.8%。

  据悉,对于不合格的终本案件,最高法将督促各地法院及时整改到位,该恢复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对评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启动“一案双查”。同时,将进一步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杜绝滥用终本程序,坚决杜绝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作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处理。

  刘贵祥介绍,对于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并不是一结了之,而是将其纳入终本库,进行模块化动态管理,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不断监控其财产变化情况,一旦发现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立即恢复执行。例如2020年人民法院对终本库中的124万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到位金额达5849亿元;2021年1-10月恢复执行13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50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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