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艾小川 邓小摇)身穿通讯公司制服,冒充工作人员,五男子在小区盗剪网线。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五男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中旬,男子徐某和刘某商议去盗取网线获利,由徐某出资并销售,由刘某招募人员并具体管理。而后刘某招募了陈某、李某、吴某。2021年4月中旬,先由徐某、刘某二人至金溪县的几个小区进行踩点,做租赁房屋和仓库等前期准备工作,而后陈某、李某、吴某先后来到金溪县准备实施盗取网线犯罪活动。刘某、陈某为一组,李某、吴某为一组,四人穿好通讯公司制服,使用伸缩楼梯、剪刀、手套、撬棍等工其,对之前踩点的小区联通公司网线实施盗剪,得手之后由五人将被窃网线运输至仓库后托运至万年县。
另查明,五人有一个共同的群,在群里会沟通每天盗剪网线情况,两组人在不同的小区盗剪网线。2021年4月30日,徐某、刘某、陈某被现场抓获,李某、吴某陆续被抓获归案。经金溪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电缆线价值24260元。案发后,五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6万元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刘某、陈某、李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电缆线,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李某、吴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五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均具有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