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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谋取高额利润销售伪劣柴油万吨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李永良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

  中国法院网讯(李永良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不合格柴油,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康某在贵溪市租用某油库作为场地,雇佣人员从事生产、销售伪劣柴油活动。2020年3月至6月,康某将其从外地购置的轻循环油和航空煤油按照一定比例勾兑、调色后,对外以柴油名义向市面销售,累计销售金额为4151.34万元,数量为10740.61吨,利润金额为94.31万元。2020年6月15日,被告人康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6月16日,公安机关查获涉案油库,依法扣押油罐车两辆及油库油罐内油品,经江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扣押油品进行检测,结果为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系不合格柴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生产、销售大量不合格柴油,销售金额达两百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康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康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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