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赵珮珮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吴某系一名网约车司机。2021年8月16日晚,吴某在家吃饭时有饮酒,后其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接到一乘客,并将乘客送至客运站。随后吴某驾驶该车往市区方向行驶,途中接到第二单,并驾驶该车往火车站行驶,将该乘客送至目的地后,吴某驾驶该车准备回住处,行驶至一隧道出口处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4mg/100mL,民警将吴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吴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93.2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2021年8月30日,办案民警传唤吴某到案接受讯问。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其具有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坦白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