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婷婷)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0年伊始,新冠病毒肆虐,口罩成了紧俏物。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时机”,动起了口罩的主意,00后小孙也是其中一名。
2020年1月至2月期间,小孙在网络上下载口罩生产和销售的相关图片,发送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QQ动态里,假装卖口罩,等待“鱼儿”上钩。
看到小孙发的动态后,侯某通过QQ、微信联系小孙欲购买口罩,小孙谎称只有1800个口罩,并将从网上下载的口罩图片发送给侯某,侯某信以为真,向其转账1800元。转账后催发货时,发现小孙已将他拉黑。
余某也联系了小孙,欲购买2万个口罩。小孙明知自己没有口罩,却以货源紧张需要先行支付定金等理由,催促余某转账,先后骗取余某转账数次,共计3600余元。
案发后,小孙被抓获归案,已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该案经淮阴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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