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小夫妻用聊天软件组建“交流群”获利5万多,法院:开设赌场,判刑!

  棋牌、麻将是国人喜爱的娱乐消遣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棋牌平台因不受时空、人员限制,引发很多“牌友”的追捧。值得唏...

  棋牌、麻将是国人喜爱的娱乐消遣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棋牌平台因不受时空、人员限制,引发很多“牌友”的追捧。值得唏嘘的是,有人却从这些网络平台中嗅出“商机”:80后小夫妻王某、贾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建群拉人打麻将,以每局1元的方式抽取“房费”,5个多月累计获利53460元,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却最终因开设赌场罪锒铛入狱。

  案情简介

  贾某平时爱好打麻将,身边也聚集了不少的牌友。一次偶然的机会,贾某在朋友的邀请下开始使用“某麻将APP”进行棋牌游戏,时间一长,贾某发现牌友众多,平台经常爆满,于是萌生“搞点钱”的念头,并向丈夫王某提议利用“某麻将APP”组建赌局的方式赚钱,王某同意。

  2020年2月初,二人利用手机下载“某麻将APP”并建立战队,贾某通过客服人员购买房卡(每张0.9元)充入战队中,以此开设游戏房间,并在多个软件中组建聊天群,以扫码加群、人拉人等方式组织他人在其开好的游戏房间内进行棋牌游戏。每场牌局结束后,APP会以积分的形式结算赌客的输赢,参赌人员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在二人处交易赌资,并支付1元房费,二人则通过房费差价谋取利益。

  法院判决: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贾某、王某二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利,参赌人员具有一定规模,赌资达到一定数额,并实施了设置规则、维护群秩序等管理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二人具有坦白、退赃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贾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有钱没钱别赌博!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赌博活动已经由传统的线下方式转移到了借助虚拟网络平台开设的赌场,不再受时间、场所、规模的限制,新型网络赌博快速在各类APP上蔓延。但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充分认清赌博的危害性,自觉远离赌博,避免犯罪。(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