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黄钰文)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由交通事故衍生的三起纠纷。
2021年5月1日,被告陈某驾驶车辆行驶在公路上,与原告陈某一驾驶的搭载陈某二、柯某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一、陈某二、柯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一负次要责任,陈某二、柯某无责任。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经查明,被告陈某的车辆在中国大地某公司投保了保险。
接案后,考虑到该案人数较多,且三原告委托了同一代理人,承办法官决定优先进行调解。法庭调解中,法官抓住当事人赔付态度好但是对理赔数额计算不理解、不清楚这一关键,同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析理,力促达成协议。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协议,确定了被告的赔偿金额,被告陈某当庭支付了赔偿款20000元。
三起案件的化解,不仅为各方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更让三名原告的合法权益以最快有效的方式得以保障,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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