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 李小芳)男子沉迷于网络赌博,却假借信用卡到期需要还款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落入法网。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杨某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22日,被告人杨某贤多次在泰宁县城关五金店、生鲜店、食杂店、手机专卖店、饭店和厦门市思明区酒店内,谎称自己需要偿还其本人信用卡到期欠款,向店主、店员、前台服务员等人借款,承诺将借款用于偿还信用卡到期欠款后,会立即以信用卡刷卡套现的方式归还借款,并承诺支付一定费用,后杨某贤当场将骗取的款项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至案发时,杨某贤骗取梁某玉、范某兰等人共计人民币1191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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