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周颖 游绍平)福建福鼎两债主追债心切,一时脑热就将债务人非法拘禁,还使用暴力索债。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非法拘禁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某莲、庄某京拘役四个月二十日。
2015年12月,汪某莲、庄某京将债务人黄某约至福鼎市某房产内,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方式讨要债务。期间,因黄某无法偿还债务,庄某京遂对其拳打脚踢并威胁不还钱就不准离开,汪某莲也扇了黄某一巴掌。直至次日凌晨3时许,两人见黄某实在无法还钱才将其放走。黄某身上多处受伤,离开后立即报警。2021年5月,汪某莲、庄某京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莲、庄某京无视国家法律,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二人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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