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泉婷)近期,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继续追缴涉案违法所得72733元,返还被害人。将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2把,依法予以没收。该判决已于9月14日生效。
今年四月,25岁的张某某来马鞍山找工作,由于学历不高且没有一技之长,加上怕吃苦,一时之间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眼看随身带的钱所剩无几,张某某绞尽脑汁想“搞钱”。他入住了某电竞酒店,该酒店内电脑配置都很高,于是他动起了去偷换电脑显卡卖钱的念头。
2021年4月底至5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在自己入住的马鞍山市雨山区某电竞酒店8805、8806、8808、8810、8811、8813、8815客房内,采取螺丝刀拆卸并替换二手显卡的方式,窃取酒店老板钟某某的电脑显卡,共计窃取7次,窃得25张电脑显卡。经鉴定,上述显卡价值人民币89448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微信退还钟某某人民币3385元,钟某某转卖被告人张某某用于替换的二手显卡共计人民币13330元。2021年6月1日,张某某明知钟某某报警而留在现场等待,后被民警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8944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报警留在现场等待,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其能部分退赃,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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