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艾小川)通过手机软件添加好友,虚构几个身份诈骗他人财物。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男子喻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受害人徐某通过陌陌手机软件添加了男子喻某为好友,随即双方互相加了微信好友,喻某通过聊天得知徐某离异,喻某谎称以前当过兵,认识某军分区的一个队长李某,队长的老婆死了,现在也是单身。之后喻某将其之前注册的一个微信号冒充成李某微信号,推荐给徐某。徐某添加了这个“李某”微信就在微信上聊天,并对他有好感,双方也保持着网络恋爱关系,徐某也多次想约“李某”见面,但都被喻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喻某知道徐某有个女儿,于是他又虚构了一个李某的女儿李小某,并注册了微信添加了徐某的微信,喻某同时冒充李小某的身份与徐某进行日常交流。2019年3月,徐某到军分区找李某,发现喻某冒充的李某是假的,就质问喻某。喻某就又说这个人是邓某,也是他的队长。徐某因此前聊了一段时间,对这个邓某有好感,也未在意他的身份。之后喻某就冒充邓某和徐某谈恋爱,期间喻某以被高利贷追杀、生病没钱挂号等为由,要徐某转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徐某共转账约10786元。
2018年12月底,喻某以做生意为由,又虚构几人身份骗取徐某57633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喻武强家属归还了徐某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喻某家属退赔了被害人徐某损失4.8万元,并补偿徐某1.2万元,取得了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