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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文法院宣判宜宾市首例跨境电信诈骗系列案

  中国法院网讯(姚刚)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被告人毛某强等12人犯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平等7人犯诈骗罪两件跨境...

  中国法院网讯(姚刚)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被告人毛某强等12人犯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平等7人犯诈骗罪两件跨境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毛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主犯陈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毛某强、陈某平与他人共谋,通过在国内设立的公司为平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并以高额收入为诱,将所招募人员先后组织前往东南亚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该诈骗集团以境外成立的公司为幌子,下设业务部、结算部、后勤部、地产部等部门,其中,被告人陈某平组建诈骗团队进入业务部,负责利用各类社交软件以博彩、金融投资等名义,对国内网民、股民实施诈骗;结算部的被告人负责利用收集、购买而得的银行卡,将被诈骗的资金层层转移、沉淀等;后勤部的被告人负责接待、安排国内出境的诈骗人员,在该公司内的食宿及配备诈骗工具等;被告人毛某强所负责的地产部,则将诈骗所得资金用于在境外当地房地产开发等投资,意图将犯罪所得合法化。除设定底薪加提成的薪酬模式用于鼓励团伙成员实施犯罪以外,为逃避打击,该诈骗集团还对团伙成员设定了不能使用私人电子设备、统一配发专用于诈骗的电子设备和社交账号,不得拍摄公司环境,不得打听他人工作内容,不得使用真名等管理制度。该诈骗集团各部门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环环相扣,针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攫取巨额利益。

  该诈骗集团以“期”为单位,预先拟定博彩类或金融投资类的诈骗手段与“话术”,各诈骗成员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添加国内网民、股民至聊天群或直播间内,并分工协作扮演“大师”、“讲师”、“助理”、“股民”等虚假角色,大量发送烘托气氛、吹捧老师的虚假信息,“养号”营造赚取到不菲收入的假象。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推荐虚假平台买卖“A50指数”、“环亚指数”、“比特币”、“联彩APP”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进行充值。当被害人资金通过虚假平台进入到诈骗公司账户后,操控虚假平台的后台数据制造指数大跌的假象,或是在被害人提现时以信息错误、账户冻结等虚假理由拒绝提现,最终骗取被害人财物。该诈骗犯罪集团自设立以来,已查明共诈骗他人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

  该系列诈骗案系宜宾市首例起诉审判的跨境电信诈骗案,兴文县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结合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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