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沈星杏 卢雨阳)男子等红灯时被后车追尾,交警来了发现对方竟是酒驾。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危险驾驶罪案,判决被告人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8月15日晚,王某照常驾车行驶在路上,遇到红灯时便停在路口等候通行,谁知后车竟然撞了上来,造成两车受损。
王某当场报警,公安民警至现场处警,发现后车车主谢某有饮酒嫌疑。经检验,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8mg/100ml。经交警大队认定,谢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谢某明知他人报警,仍滞留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谢某发生交通事故,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对被害人受损车辆进行维修并赔偿,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发生提醒人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杜绝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