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淦)8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滕某等8名被告人医保基金诈骗案,该案系自公安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首例团伙诈骗医保基金案件。青岛市北检察院对该案全部涉案被告人进行了分案起诉,市北法院依法判处8名被告人一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判处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滕某担任青岛市某心脑血管医院院长期间,伙同副院长李某、主任医师卢某、医保科负责人高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自己本人或指使医院职工以免费体检的名义,招揽亲友及参保人员到青岛某医院刷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挂床查体),组织、指使青岛某医院员工伪造住院病案、临床病历、检查报告单、用药记录、护理记录等,虚构参保人员住院及治疗的事实,骗取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支付的医保基金,用于医院运营及支付医院职工报酬、奖励等。经审理查明,涉案121名医保患者涉及虚假住院治疗313人次,共计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34037.7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滕某等8名被告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五大制度的重要组成之一,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在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社会上危害医疗保险制度的医保诈骗活动日益猖獗,导致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大量流失,对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案中的涉案医院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本应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但医院院长及相关人员却知法犯法,通过挂床住院、伪造住院病例、检查报告单等制造“假病人”“假病情”的方式,诈骗本应属于国家福利补贴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医院经营和员工工资发放,不仅侵害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所有权,也侵害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下一步,青岛市北法院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反医保诈骗宣传活动,为辖区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定点社区诊所等相关机构,开展反医保诈骗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分析及政策宣导,阐释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守护社会医保基金安全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