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儿子取走父亲的存款使用,能算偷吗?

  “谢谢李老师,让我们挽回亲情,如果开庭了,我们不知道会怎么样呢。”10月10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调解室中,一位六旬老汉...

  “谢谢李老师,让我们挽回亲情,如果开庭了,我们不知道会怎么样呢。”10月10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调解室中,一位六旬老汉拉着儿子的手,向调解员李会娟表示深深地感谢。

  2022年6月20日,张某在巩义市大峪沟镇某村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他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借条等财物共计160000元交给儿子小张保管。在保管期间,小张在未经张某允许私自将存款取出并使用。8月初,张某身体康复后出院,他多次向小张索要财物,却被小张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脱。为讨回自己的财物,张某不得已于9月底将小张起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

  鉴于涉及父子亲情,该案先进行了诉前调解。为化解矛盾,弥合亲情,调解员李会娟站在亲情的角度,从亲情到法理,不断地释法明理,劝导小张履行义务、勇于担当,珍惜缘分、重拾亲情。同时,也将小张的难处反馈给张某,她耐心地为父子两人疏导、答疑解惑,帮助双方沟通化解心结。最终,在张会娟的调解下,张某与小张重归于好,张某主动放弃了40000元存款,小张也当场向张某转账了100000元,并承诺剩余的20000元在过年期间偿还给张某。

  法官说法:

  子女使用父母的财产,也违法吗?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利益。在本案中,张某仅仅是让儿子小张保管其存款,而小张在未经张某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张某的存款,是侵犯了张某的财产利益,应当返还其财产。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