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床是游乐场最常见的游乐设施之一,一直深受小朋友的喜爱,但有些蹦床并未对进入玩耍的小朋友进行年龄或体重的区分,体重差较大的情况下极易造成蹦床弹力不受控,导致小朋友受伤。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与蹦床有关的健康权纠纷案。
娱乐城玩蹦床意外受伤
2023年4月的一个下午,谷先生带着刚满3周岁的儿子小宇(化名)去某娱乐城玩蹦床,小宇正在蹦床上玩得开心,意外却突然发生了,10岁的小女孩小慧(化名)突然从另一张蹦床跳到小宇身后,由于身高1.52米的小慧与小宇体重相差较多,小慧跳上去后蹦床的回弹力猛然增大,将小宇震倒,导致小宇左侧胫骨上段骨折。
事后,谷先生将娱乐城、小慧的母亲朱女士以及为娱乐城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损失共计2万余元。
承办该案的法官是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建华,他告诉记者,本案的焦点在于几方涉事主体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
对于谷先生的诉请,娱乐城辩称,为安全起见,娱乐城在进蹦床区域入口处张贴了入场须知,分别是“禁止1.4米以上儿童跳蹦床”和“1米以下儿童需要家长陪同进蹦床”,谷先生对于条款约定的内容应当予以遵守,将孩子带入场时应全程陪同,娱乐城已经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并不存在过错。
各方责任认定成焦点
娱乐城设立了入场须知就可以免责吗?陈建华表示并非如此,设立入场须知不意味着娱乐城已经完全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陈建华告诉记者,娱乐城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除了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娱乐设施外,还应当设置醒目、全面的风险提示并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行为进行防范,尤其是其提供的蹦床娱乐项目主要针对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其更应当尽到对潜在危险的预先告知以及合理防范的义务,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在本案中,娱乐城仅对玩蹦床的消费者的身高上限和对1米以下的儿童需家长陪同作了提示,并未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蹦床区域进行看护,也未能做到一人一蹦床,更无证据证实其有将多人在同一蹦床玩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消费者的行为,从而出现本案中身高、体重差异较大的小慧和小宇在同一蹦床玩耍的情形。且法院查明,小慧身高1.52米,已经超过了娱乐城提示的“禁止1.4米以上儿童跳蹦床”的要求,可见,娱乐城的入场须知与温馨提示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
“小宇的父亲谷先生也应当对损害的发生承担部分责任。”陈建华表示,谷先生在明知自己的孩子尚且年幼,与其他大孩子一起蹦床极易发生危险的情况下,任由小宇在蹦床内自己玩耍,以致事故发生,作为监护人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本案中娱乐城的责任可以减轻。
此外,陈建华告诉记者,尽管是由于小慧令蹦床弹力增大致使小宇受伤,但小慧买票进入娱乐城蹦床区域蹦床,属于正常的娱乐活动,且小慧在蹦床时与小宇并没有发生肢体接触,小宇倒下是因为小慧蹦床时蹦床产生的弹力引起的,小慧本身并无过错,因此,其母亲朱女士也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后,朱女士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这笔费用本应退还,但朱女士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返还,视为人道帮助。因此,法院不必再责令谷先生返还。”陈建华说。
在庭审过程中,娱乐城还提出,娱乐城在保险公司购买了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小宇受伤的事故发生在被保险期间,只要在场所内发生意外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此谷先生提出的赔偿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这一诉请并未得到法庭全部支持。
对此,陈建华表示,娱乐城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中明确约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和身体伤残,本案中小宇虽因意外受伤,但尚未构成伤残,因此本案不属于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也仅限于按合同比例赔付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且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是按照住院天数计算,以每天1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由娱乐城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小宇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1440元,谷先生承担20%的责任。此外,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赔偿小宇医疗费1184.22元和住院5天的赔付金500元,共计1684.22元。
娱乐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和家长监护责任不能少
蹦床属于娱乐城的娱乐设施,娱乐城依法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尤其是要对在场所内玩耍的未成年人负有较高的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游乐设施和相应的急救设施,比如设置醒目、全面的安全提醒和警示标志,并且切实履行必要的说明和警告义务,还要安排专人在门口和蹦床旁边进行看护等,以确保安全使用,否则在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提醒各位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时刻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当好子女的第一责任人,孩子在蹦床上玩耍时应做好预判和监护工作,避免意外发生,倘若监护人属于监管或者照顾不周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人身伤害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社记者 张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