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打工人老张,突然变成了某浴室老板,还因为没有缴纳罚款,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成了法院的被执行人,银行卡全部被冻结,生活陷入困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切要从两年多前讲起。
2021年底,江苏涟水某浴室开业“招兵买马”,70多岁的老张经亲戚介绍来到该浴室打工。上班没几天,浴室老板牛某提出要用老张的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你是老板,为啥不用你自己的身份证办执照?”老张疑惑不解。牛某解释说,自己有外债,不能用自己的名字注册登记,并一再向老张保证,浴室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让他承担责任。在牛某的软磨硬泡下,没上过学的老张签了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3日登记成为浴室名义上的经营者。2022年1月,老张因身体原因辞去了浴室的工作。
今年初,老张被查出身患喉癌。第一次手术刚做完,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老张收到了一条短信,提示他成为被执行人,个人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一头雾水的老张向法院询问后,这才得知是浴室在经营期间,未经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擅自营业,于2022年2月17日被行政机关罚款5万元。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缴纳罚款,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13日向涟水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从来没参与过浴室的经营,牛某才是老板,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还要进行二次手术,但账户都被冻结了……”今年5月,老张来到涟水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时,焦急地诉说自己正面临的困境。
考虑到老张急需资金进行二次手术,涟水县检察院根据本院制定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该案列为加急案件,并安排人员分成两组开展调查。一组人员赴行政机关调阅行政处罚卷宗,另一组人员负责走访案件当事人、调取银行流水等,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办案组经初步调查发现,银行流水和会计人员能够证明浴室的经营收入、工资发放等都是通过牛某的账户进行的,与老张毫无关联,遂将初查情况告知了法院,建议暂缓划扣执行款项。
在查阅行政处罚卷宗时,一份委托书引起了办案组的注意。那份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是老张,受托人是严某,但在委托人签章处却只盖了浴室的公章,并没有委托人的签名。
既然老张出具了委托书,为何不签名?带着疑问,办案组找到了委托书上的被委托人严某。严某说,浴室经营期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浴室检查,发现消防设备未达标,当时店里只有他一人,就让他通知浴室负责人接受调查。牛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就制作了一份老张委托严某代为处理有关事项的委托书,并加盖了浴室的公章,后让会计王某带着这份委托书和严某一起到行政机关配合调查。王某和严某按照牛某的指示,谎称老张是浴室的经营者,行政机关遂根据谈话笔录、委托书、工商登记材料等证据,对老张作出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应当是违法行为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办案组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取老张意见后,对违法的实际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而不是仅依据与王某、严某的谈话笔录,以及委托书、工商登记材料就直接对老张作出行政处罚。
5月31日,涟水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送达了调取到的证据材料。收到检察建议及相关材料后,行政机关及时撤回了对老张的强制执行申请,决定对案涉违法事实重新展开调查,追究实际经营者的责任。日前,法院解除了对老张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并裁定终结执行。(管莹 宋春霖 衡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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