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侯劲松)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生育保险金”)为生育后的参保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是妇女劳动者能够享受带薪产假的重要保障。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却对这笔钱动起了歪脑筋。近日,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这也是上海市首例骗领生育保险金。
有真有假,她四年多次申领生育津贴
2023年12月,A公司职工谢某怀孕在家休假时,想起自己曾在2021年因流产申领生育保险金的经历,遂萌生了修改材料再次申请生育津贴的念头。她在之前申请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电脑软件伪造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虚构自己在医院流产的事实,提交了两次申请,获得了共计6万余元的生育保险金。每次完成申领后,谢某就会销毁相关的纸质材料和电脑记录。
今年年初,谢某如法炮制,再次修改材料,想要骗领4万余元的生育保险金,但这次申请被驳回了。今年2月,谢某在医院分娩并申领生育保险金,可这一次,她不仅没领到生育津贴,还接到了徐汇公安分局的电话。
追赃挽损,依法守护生育保险金安全
原来,工作人员在审查谢某递交的材料时,发现她在四年内共申请五次生育保险,且材料中存在多处高度相似,可能有伪造材料的嫌疑,遂派人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接到警方电话后,谢某主动投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详细梳理谢某的个人账户和资金脉络,核实其骗领生育保险金的具体金额,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我们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谢某进行沟通,督促引导她退出自己全部的违法所得,从而全面挽回了生育保险金的损失。”承办检察官龚笑婷说。
经审查查明,谢某三次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的方式,骗取国家生育保险金,其中既遂金额6万余元,未遂金额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8月1日,徐汇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谢某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谢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诚恳认罪悔罪:“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