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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火锅店内积水致人滑倒摔伤

顾客在火锅店用餐期间,因店内积水滑倒摔伤。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因顾客就餐时滑倒受伤引发的纠纷案,认定餐馆未尽到安全...

顾客在火锅店用餐期间,因店内积水滑倒摔伤。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因顾客就餐时滑倒受伤引发的纠纷案,认定餐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决其经营者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9万余元。

2022年10月,沈某与朋友至某火锅店就餐,因放置菜品处地面湿滑,沈某在拿取菜品时不慎摔倒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等,诊断书载明建议休息一个月,累计产生医疗费等合计4000余元,沈某自付医疗费500余元,其余为火锅店垫付。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对后续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沈某遂将该火锅店经营者诉至法院。

沈某认为,其发现地面有积水时,曾提醒过店内工作人员,却未得到及时处理,且店内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铺设防滑垫,故店家应对其受伤承担责任,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累计2.5万余元。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当日为阴雨天气,原告与朋友至被告店内就餐,在原告提醒地面有积水需要处理的情况下,被告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导致原告再次至菜品区取菜时滑倒摔伤。综合事故发生经过,被告经提醒未引起重视,致使顾客摔倒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刘洋 王凯旋 吴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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