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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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九、知识产权国际保护2014年,中国积极参加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扩大与其他发达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及合作,注重借鉴国际知识产权建设有益经验,为我国知识产权建设提...

九、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014年,中国积极参加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扩大与其他发达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及合作,注重借鉴国际知识产权建设有益经验,为我国知识产权建设提供了健康的国际环境。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52月,商标五方会谈各成员(包括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韩国知识产权局、日本特许厅)2015126日正式启动了商品和服务清单(ID List)网上检索工具。该检索工具为商标申请人快捷高效地检索各成员共同受理的商品和服务数据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目前申请人只能使用英语检索商品和服务(ID List)清单,以后会逐渐实现使用中文、韩文等进行检索。

2015520日至2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江苏苏州举办了中美欧日韩五局局长系列会议,会上签署了《五局合作共识》,达成了“五局将努力为用户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加强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的共识。《五局合作共识》包括共同的理念、已提供的服务、当前的重点工作、未来五局合作活动等四个部分的内容。五局合作是全球五大知识产权局之间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提高专利审批效率和质量,确保专利权的稳定”而开展的局间专利业务合作,是当今世界知识产权领域一个重要的多边合作机制,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此次五局合作会议的召开,取得了多项实质性成果,扩大了知识产权项目合作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了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为五大国知识产权用户提供了便利,对于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不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2014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美国华盛顿大学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围绕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实践、专利侵权救济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来自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的法官、学者、律师与全国法院系统的80余名法官参加会议。

201410月,我国政府与新加坡政府签署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多双边磋商谈判。知识产权局扩大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网络,企业海外获权更加便利。20147月,我国版权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中国政府《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书,该条约生效后,中国表演者将在同是《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或加入国的国家获得全面保护。海关总署组织实施“中美海关打击输美侵权商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与欧盟海关及欧盟刑警组织等国际执法机构开展多边执法合作。最高检与世界法学家协会共同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视野”国际研讨会。最高法首次举办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专题开放活动。

201411月,英国驻华使馆的网站上发布了一份特别为在欧投资的中国企业量身定制的《英国知识产权商业指南》,着重阐述如何在英国注册并保护知识产权。该指南涵盖了英国和欧盟有关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和版权保护体系、英国执法渠道等相关信息。这份指南的发布,有利于中国企业在英国获得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58月,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是两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间签署的首个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知识产权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实施、国际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等交流信息和经验;并在知识产权审批与授权、人员培训和人力资源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数据和文献交换、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知识产权宣传,以及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方面开展合作。

20159月,申长雨局长出席了以“创新在行动:专利和商业秘密”为主题的2015美国“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并作主旨发言。此次出席“圆桌会议”并发言,加强了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对话交流,增进了双方了解,为两国扩大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对中美之间的合作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20147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在北京正式设立,这是继美国、日本、新加坡、巴西之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的第五个驻外办事处。办事处将在工业产权和版权及相关权的各个方面向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法律和技术援助,还将负责推广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并为更加高效地运用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海牙体系以及知识产权组织的其他服务提供便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的设立,有利于增进双方间的了解和扩大共识,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间合作交流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关系,极大的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对于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2014925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基地在上海成立,这是继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之后,我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该基地的设立,有利于我国充分开展国际交流、整合资源优势,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交流的广度与深度。该基地不仅是中国法院了解和获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经验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展示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更是中国法院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平台。因而,该基地的设立,体现了我国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交流合作,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国际形象的必然要求。此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基地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还与世界法学家协会共同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视野”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的法官、学者、律师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新趋势、互联网、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形成许多共识,进一步提升了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力。

20158月,第三届中蒙俄知识产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蒙古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辛巴特、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柳波芙·基里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研讨会上,中蒙俄三局分别就各自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最新发展状况作了介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代表详细介绍了新一轮专利法修改的有关情况,蒙古国知识产权局代表介绍了该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代表介绍了有关专利法的司法实践等,与会代表就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讨会期间,中蒙俄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还共同签署了《中蒙俄知识产权局合作备忘录》,明确在三局间建立局长级对话机制,在知识产权立法、执法、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人员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商业化等诸多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多边国际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议题交流意见、交换看法。

2015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共同主办的“中国-以色列知识产权研讨会”在上海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以色列专利局局长阿萨·科林出席会议并致辞。色列专利局局长阿萨·科林在会上介绍了以色列工业产权制度以及以色列专利局的主要工作,来自有关政府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及行政保护体系、专利审查制度和政策、知识产权在确立竞争优势中的作用等议题进行了交流。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深化中以在创新领域以及知识产权的合作提供了新契机,中以两国与会代表通过充分交流、深入探讨,相互借鉴和分享经验。此外,在沪期间,何志敏副局长还与阿萨·科林局长举行了中以两局双边会谈,就中以创新联委会框架下知识产权领域2015-2017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磋商,并就深化两局务实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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