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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弃孙子威胁法官 训诫教育罚款千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2018年12月,建湖县人民法院高作法庭开庭审理了石某与裴某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石某与裴某离婚。裴某之父裴某某得...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2018年12月,建湖县人民法院高作法庭开庭审理了石某与裴某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石某与裴某离婚。裴某之父裴某某得知这一结果后对法庭心生不满。2018年12月26日下午,裴某某将9岁的孙子带至法庭,不仅辱骂法官,还称自己身患重病,现在儿子被判离婚,孩子就要交给承办法官抚养,不养就要重新判决。

承办法官当场向裴某某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但裴某某仍不依不饶,见自己企图不能实现,便将其孙子留在法庭内强行离开。随后,法院安排专门人员照顾受到惊吓的裴某某之孙,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连夜找到躲藏在租住地的裴某某,将其传唤至法院谈话,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并罚款1000元。经过训诫教育和处罚后,裴某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悔过并写下具结悔过书,保证按法律规定依法表达诉求,如数缴纳了罚款,随后将其孙接回家中。

承办法官表示,法庭是法官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定场所,法官依法履职不受非法干扰和侵害。尊重和维护司法判决,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任何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侵犯法官人格尊严、影响法官正常履职的违法行为,均应依法受到惩处。本案中,裴某某因对一审判决不满,将其孙留弃法庭,辱骂、威胁法官,不仅侵害了法官合法权益,更严重妨碍了法庭工作秩序,法院对裴某某威胁法官、破坏法庭审判工作秩序的行为依法、及时、公开、严肃进行处理,对于维护法庭秩序、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具有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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