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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武: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序言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杨振武“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每年的...

序言

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杨振武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都会收到很多代表提出的议案,还有建议、批评和意见。

这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一项神圣职责,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写照。

2022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487件议案、9203件建议,这只是历年来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的一个缩影。

人大代表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议案建议?国家机关怎样办理这些议案建议?为什么代表议案建议能够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转化为国家法律、政策举措?

为了回答好这些问题,我们选取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代表提出的100件议案和建议,组织编写了《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一书,原汁原味地呈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的全过程,为广大读者认识和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和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一个视角。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其中,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办理、落实,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我们这里所说的代表议案建议,是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合称。就全国人大代表而言,代表议案是指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依照法定程序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代表建议,是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议案建议制度的形成完善,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建立、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相伴相随。过去,议案、建议统称为提案。从提案变成议案和建议,始于1982年全国人大组织法。

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组织法,进一步明确了代表议案的提出主体、处理程序,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代表建议。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习仲勋在《关于四个法律案的说明》中解释了将提案区分为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原因。他说,过去每次全国人大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大量提案,主要是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的问题很多并不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大会不好通过实质性的决议,只能决定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把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区分开来,“比较符合实际,既简化了工作程序,又可以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样能够得到适当的处理和答复”。

从1983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依法分别提出议案和建议。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对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与建议及其办理作出详细规定。2010年修改代表法,集中规定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依法联名提出议案和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的法定权利。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从根本上讲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依法参加人大会议和审议表决,提出议案和建议,集体讨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会前,代表们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努力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手资料;会中,代表们认真修改完善、相互学习借鉴、共同酝酿讨论,形成较为成熟的议案建议。大多数议案的案由案据都明确具体,不少议案附有法律草案文本;绝大多数建议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

在本届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中,既有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的聚焦关注,也有对农民工、快递小哥、未成年人、乡村医生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既有代表立足本职工作长期以来的研究和思考,也有代表不负群众嘱托持续走访调研的成果。

从当地家喻户晓的“活雷锋”到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从一级肢体残疾的老林业人到扎根科研一线的育种专家……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故事,勾勒出代表的履职足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诠释。

民之所盼,代表议案建议之所向。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从这些年来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来看,议案建议的内容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其中涉及最多的还是民生问题。比如,加快制定长江保护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防范脱贫人口再度返贫、提升高铁配套服务品质,等等。

这些代表议案建议,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凝聚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的是民生工程,赢得的是民心。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体现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宪法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代表议案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一般交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办理;代表建议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国家机关、组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诚恳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认真改正和弥补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通过代表议案建议,人大代表、国家机关、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代表议案建议的民主性,不仅在于它经过民主的形式、具备民主的内容,更在于它回应人民的关切、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

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要报告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建议办理情况。比如,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就有这么一组沉甸甸的数字,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73件议案,已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全部审议完毕,其中90件议案涉及的30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76件议案涉及的6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8993件建议,统一交由19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全部办理完毕;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交由98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逐一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每年还确定若干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有力推动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许多代表议案建议不仅是内容高质量,而且做到了办理高质量,最终转化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法规,转化成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真正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

在新的伟大征程上,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类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同时,也要讲好中国民主故事,讲好人民代表大会故事,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迸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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