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具有宅基地所有权,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是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依照《物权法》规定,个人对其动产和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农村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就可以将该房屋赠送他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