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付某龙等人为斗鱼直播平台“彡彡九户外”账号直播成员,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间利用直播平台“粉丝福利社”抽奖模块,在事前设置抽奖中奖金额及份数,组织直播间粉丝进行抽奖。付某龙等人在直播抽奖活动中通过“一个办卡五万带回家”“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等大量煽动性语言鼓动直播间观众参与抽奖,并通过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向其他未参与直播观看的人员推送抽奖时间及金额等信息,导致大量人员在直播抽奖时段进入直播间采用付费“办卡”、刷虚拟礼物等方式参与抽奖。抽奖结束后,向中奖人员发放中奖现金。至被挡获时,付某龙等人共计组织抽奖4267场(次),442万余人次参与,参赌资金近1.2亿元。
二、裁判结果
都江堰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龙等人利用平台直播间以抽奖方式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考量付某龙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坦白、自首等情节,分别判处六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公安部督导办理的全国首例直播平台涉赌案件。直播间赌博是网络赌博的一种新型方式,因网络直播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直播间涉赌往往参赌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和危害性极大。直播间赌博犯罪与主播讲解、用户抽奖、刷虚拟礼物、分取利润等直播平台常见行为层层嵌套,更具有迷惑性、隐蔽性。本案严厉打击了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败坏社会风尚的新型网络赌博犯罪行为,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秩序的决心,警示社会公众网络不是犯罪藏身之所,更不是法外之地,要依法参与网络活动,提高辨识能力,明析法律边界。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顾培东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互联网时代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方式,同时也产生了不同于传统犯罪形态、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新型犯罪活动。对这类犯罪的准确识别与有效打击,不仅是建立和维护新型社会秩序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为社会公众在互联网时代判断社会现象、选择社会行为提供现实参照。
本案的最大特点在于,付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当下异常活跃的网络直播平台上,以一系列公开且合法的条件与方式作为掩饰而进行的。现象上看,付某龙开设公司,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通过直播打赏以及使用虚拟礼物或虚拟货币等行为或活动都是合法的,但在此过程中,付某龙等人运用煽动性语言吸引参与者、尤其是把抽奖与返现结合起来,使打赏、抽奖与兑取现金之间形成了对赌关系,这就使行为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在本案审理中,法院通过层层剥茧,透过其直播打赏表象而揭示其开设赌场行为的本质,进而认定其犯罪并科以适当的刑罚。通过本案审理,司法以其恰当的裁判向社会昭示了对此类行为的明确态度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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