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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走进村委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排山人民法庭充分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借助多方力量,积极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家事调解员进行庭前家事调解工作,共同参与巡回审判,有效发挥了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亲情的“诊断、修复、治疗”的效力,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排山人民法庭充分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借助多方力量,积极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家事调解员进行庭前家事调解工作,共同参与巡回审判,有效发挥了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亲情的“诊断、修复、治疗”的效力,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2013年,伍某某与罗某某在外务工时相识、相恋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先后育有两名子女。之后,伍某某随同罗某某回到广丰共同生活,后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问题,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伍某某于2019年底独自返回贵州,双方分居至今。分居期间,伍某某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罗某某商榷离婚事宜,均无果。

  承办法官阅卷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决定在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巡回审理本案。庭审前,法官邀请妇联工作人员罗某芳、家事调解员林某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调解期间,双方家庭人员矛盾尖锐,对立情绪严重,承办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家事调解员积极开展疏导工作,通过“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法,依据民法典进行释明法理,对双方当事人晓以利弊,原被告的想法有所松动,双方均同意进行让步。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实现了家事审判的“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基层法庭作为联结党和人民的桥梁和纽带,因地制宜开展巡回法庭,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效率。广丰法院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提高家事纠纷溯源化解,在处理家事纠纷上,协调多方力量化解矛盾,共同为辖区百姓打造幸福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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