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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纠纷 妥调化矛盾

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原告敦化市某装修公司为被告某啤酒店提供装修服务,装修总造价366271元,验收合格后该啤酒店已经开始经营,但因受疫情影响,该啤酒店大部分时间都在停业状态,故被告只支付了装修款220835元,尚有145436元装修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原告敦化市某装修公司为被告某啤酒店提供装修服务,装修总造价366271元,验收合格后该啤酒店已经开始经营,但因受疫情影响,该啤酒店大部分时间都在停业状态,故被告只支付了装修款220835元,尚有145436元装修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且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常年有生意上的往来,承办法官本着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快速准确地化解纠纷矛盾的原则,在掌握双方争议焦点之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各项主张和抗辩意见,努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矛盾,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等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提出了折中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这起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真正打开了双方的心结,维护了双方友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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