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刘传丽 吴杰
“本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有违法人员非法收集公民信息注册网络账户售予他人冒名使用。检方提示,请做好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近日,这则警示短信在重庆市大足区联通用户中竞相转告。这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创新“诉前保全+诉后警示”双模式,进行探索个人信息保护的有益尝试。
事出有因。“寻实卡做App账号注册业务”“无门槛提现立即到账,躺赚模式时时刻刻赚不停”……2018年上半年,大足区拾万镇居民谷杰(化名)在社交平台中了解到“注册验证码”业务,只需将大量手机号收到的注册验证码出售给“号商”,就可以轻松赚钱。
谷杰被这条“致富捷径”打动,主动加入一些业务群内结识“同行”、拓展渠道。随后,谷杰先从多个地摊“卡贩”处收购大量联通电话卡号,并网购了猫池设备及“小k自动发码+自动发信”转码软件,用于批量读取手机卡号码。接着,他将注册验证码、登录验证码等,以每条0.5元至35元的价格批量售卖给“号商”,“号商”则把收到的验证码用于注册网络平台账号。此外,当短信验证码用于网上营业厅购买手机充值卡时,谷杰则按照充值金额的3%至5%收取提成,非法牟利。
2021年11月,谷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家中搜查出电脑、猫池以及1200余张非本人电话卡等作案工具。
在深入调查后得知,这批涉案联通卡号的绝大多数实名户主对其名下多出或者被盗用的电话卡毫不知情。随后,侦查人员在对涉案电脑进行技术勘验时发现,谷杰共通过“猫池设备+特殊软件”软件发送、接收验证码10.5万余条,非法牟利26万余元。
2022年4月6日,经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谷杰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尽管犯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侵害个人信息行为导致公共利益的损害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一问题摆在了检察机关面前。
2022年5月13日,该案被大足区检察院报送至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审查起诉。一分院随即就谷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成立办案组,对其行为的危害性开展走访调查。
“受理案件后,我们通过调阅原审卷宗、询问网络平台公司、走访高校数据专家,了解到涉案电话卡虽被公安机关查获、扣押,但这批号码在网络平台注册的账号仍在运行,随时有被再次‘侵害’的风险。”在检察官联席会上,主办检察官黎琳介绍说。
办案组经过仔细讨论,提出了评估量化这一思路。换言之,就是从谷杰的行为危害入手,评估公共利益的损害。
在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发函询问后的第3天,得到复函:“非法冒名注册的网购、视频、聊天等平台账号用途十分广泛。刷单搞诈骗、赌博、洗钱,还可以发布诽谤、虚假信息、违禁违法信息等违规违法犯罪活动,极易催生大量关联犯罪。”
办案组决定从保护正在持续受损的公共利益入手,采取“诉前保全+诉后警示”模式,旨在冻结该批卡号,保护户主个人信息,消除二次风险。
2022年6月28日,法律专家、通信公司人士和检察官围坐一席,就“诉前保全”措施及拟提民事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评估论证后,一分院正式向法院提交了重庆首份个人信息诉前保全建议书。
次日,法院作出裁定,支持检察机关的保全申请,检法两家共同前往通信公司冻结该批卡号。
为改变侵权人和网站平台企业只在案涉公民信息公示公告提醒下自行消除风险的“传统”做法,办案组通过询问谷杰,了解其对修复受损公益意愿后,谷杰同意承担发送公益警示短信的服务费用,进行“诉后警示”,体现修复行为的“公益”属性。
同年12月7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在一定区域内发送个人信息保护警示短信,以及注销涉案手机号码等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从2023年4月起,公益警示短信每季度发送1次,共计4次完成。
“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数据非法使用,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符合人民群众期待。”黎琳感触颇深,“个人信息保护是一场‘持久战’,检察机关创新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只是一个起点,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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