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雪泓 北京一女子古某,利用他人求租“京”字车牌的心理,将名下车牌“一牌多租”诈骗牟利。近日,古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经查,古某名下有一个“京”字车牌,某日,其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人需要北京车牌的视频,随即想到通过租赁车牌诈骗。她在相关视频评论区发布“有车牌出租”的留言,吸引被害人与其私信联系。
王先生出于需要北京车牌的原因,与古某取得了联系,双方约好线下见面。“她把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给我看了,又给我看了小客车指标。她说这是她所有的证件,如果想租车牌,要先付租金。”王先生说,古某的“坦诚”赢得了自己的信任,两人当场便签下租赁协议,约定租期10年。
王先生先转给古某5万元,并约定剩余5万元过一个月支付。但支付尾款的时间还没到,王先生就发现古某仍在向他人出租车牌,于是报了警。
民警立案侦查后发现,古某发布的京牌出租信息已让多人上当受骗。随后,古某被刑事拘留。民警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古某以这种方式已骗取32名被害人总计146万余元。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生意失败的古某欠下了很多债务,遂想到用“京”字车牌“一牌多租”诈骗牟利以填补亏空。经查,古某跟被害人约定的租赁时间有的是1年,有的是10年,甚至是永久。32名被害人最少的被骗走1500元,最多一人被骗了16万元。古某的承诺显然无法兑现,多名被害人多次催促古某履约,古某只能想尽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她骗来的146万余元全部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
因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古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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