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四小时竟能获利1.2万元,心存侥幸的黎某在赚钱三天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经黑龙江省依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7月15日,黎某在手机上看到一条宣称出租银行卡就可以赚钱的短视频,遂主动与对方联系询问赚钱方法,对方称租借银行卡用于网络“博彩”刷流水,报酬丰厚。
面对高额回报,黎某动心了。经过验卡,对方租借了黎某名下的一张农业银行卡,在使用四小时后归还,并支付给黎某报酬1.2万元。
与此同时,依安县居民肖某在网上看到有一个网络刷单的工作,对方称在家即可赚钱,每刷一单就有10%的收入,月薪轻松达到1至3万元。肖某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一款名为“赚得多”的App软件,短短一个多小时,肖某向黎某租借给他人的农业银行卡内转账7.9万元。当肖某准备提现时,软件却频繁出现网络错误的提示,经过几个小时的尝试仍提现未果,她才发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黎某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同时考虑到黎某认罪认罚,且在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建议判处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最终该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韩兵 海礁 刘畅)
上一篇:本想刷单赚佣金,谁知落入诈骗陷阱
下一篇:运输毒品60余克 尚未出站就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