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复制大门钥匙,在仓库监控下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窃仓库内货品70余次。恰恰是消失的半小时监控,让这位手上总有低价货的“老板”露出马脚。近日,经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
2022年5月3日,经营纸品批发业务的赵先生来到其位于长沙县黄兴镇的仓库内取货,盘点时发现有5件货品对不上数。四处询问后,负责替赵先生送货的司机谢某主动承认,是昨天进货的超市老板临时多要了5件货品,货款自己代收后忘记转给赵先生了。
“当时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于是调取了仓库的监控,发现5月2日晚上8点48分到9点17分这段时间的监控是空白的,而且这段时间前后,仓库货品的摆放位置发生了变化,丢失的5件货品就是在这个时间段不见的。”对此,赵先生立刻报警,同时继续查看仓库监控,发现了奇怪的一幕:在仅能保存30天的往期监控里,几乎每隔几天就有半小时的空白监控,而且主要集中在晚上8点半至9点半这一时间段。
仓库的钥匙由赵先生及其弟弟保管,是谁抹去了这半小时的监控?公安机关通过调取仓库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在每次监控画面消失前,都有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仓库周边,而这个人正是送货司机谢某。
谢某是赵先生招聘的员工,负责开车送货,平时与赵先生的弟弟同住在公司宿舍,有接近仓库钥匙的条件。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谢某主动投案自首,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谢某交代,赵先生的仓库用的是电动卷帘门。一年前,谢某趁赵先生的弟弟不备,复制大门钥匙,成功打开了仓库。此后,谢某便多次利用无人看守且仓库监控夜间无人值守的特点,潜入仓库,将监控断电后悄悄拉货,这才有了那半小时的监控空白。
“虽然谢某已经认罪,但由于其盗窃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如何查实谢某一年来的盗窃次数以及金额?”长沙县检察院在对谢某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列出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找到为谢某运货的物流人员以及从谢某手上进货的纸品老板等,锁定赃物流向。经查,2021年4月底至案发,谢某盗窃仓库内货品次数达70余次,非法获利74万元。
谢某盗得货物后,假装自己创业失败、清仓甩卖,将所盗货品低价卖给下游纸品老板,从而迅速脱手销赃。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为谢某拉货的司机、从谢某手上进货的老板们,均对其编造的身份深信不疑。
通过逐一比对谢某与各纸品老板的发货、收货清单,以及综合赵先生仓库所丢货品记录以及各纸品的认证价格等,最终认定谢某盗窃货品价值97万余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谢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10余万元。法院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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