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2月,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韩某家中,执行毛某诉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韩某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强制拘传。拘传过程中,韩某拉扯并持剪刀威胁恐吓法院执行人员。韩某的妻子巫某使用长条木凳击打法院执行人员范某,并用脚踢执行法官刘某,之后巫某又持剪刀捅刺执行人员范某、杨某等人,致使范某上衣被刺破,杨某被抓伤。同时,韩某、巫某诬陷执行人员打人,造成周围不知情群众将执行人员围困在其家中地下室长达3小时。
处理结果
2022年11月,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巫某、韩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法官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巫某、韩某均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典型意义
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社会组织和公民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共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本案中,韩某、巫某暴力对抗法院执行,严重危害了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妨碍了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与挑战。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某、巫某予以刑事处罚,有力维护了执行法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有利于保障执行法官依法履职,捍卫司法权威。(李 琦)
下一篇:息某毁损证据扰乱法庭秩序被罚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