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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一审公开宣判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5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拐卖李某慧、郭某振、杨某豪、李某豪4名儿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杨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共同实施拐卖儿童行为,拐卖儿童4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一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作出上述判决。(王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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