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注册于1994年2月28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威极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4日。威极公司将“威极”二字作为其企业字号使用,并在广告牌、企业厂牌上突出使用“威极”二字。
被申请人于2012年5月入职礼来中国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2013年1月,被申请人从礼来中国公司的服务器上下载了48个申请人所拥有的文件(申请人宣称其中21个为其核心机密商业文件),并将上述文件私自存储至被申请人所拥有的设备中。
李某与上海松东百味佳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味佳餐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法院)判决百味佳餐饮公司给付李某货款90100元。
山东省青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青州农信社)与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汇丰公司)及其他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州市法院)经调解结案,其中青州汇丰公司对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该案的借款人、保证人均未按期履行义务,青州农信社申请强制执行。
郑州一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一建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国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济区法院)判决河南国建公司支付郑州一建公司货款210013.85元及12226元的违约金等实际费用。
张海峰等三名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执行郑州龙腾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龙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判令郑州龙腾公司支付张海峰等三人劳务工资22万元及利息。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率条款、比例赔付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解除合同,丧失保险合同解除权。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亲自签章。保险业务员代为签字,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刘大华系东风日产天籁牌EQ7250AC小型轿车的车主,因其车辆门锁损坏到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4S店(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维修,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刘大华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及其4S店通过对原厂配件的垄断获取高额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