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
□ 二十大代表在基层□ 本报记者 张驰“在座的叔叔阿姨、兄弟姐妹,在一线工作的同志们,大家好,很开心跟大家分享参加党的二十大过程中...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郑燕) 为了母亲留下的价值140万元房产,兄弟姐妹七人起纠纷,母亲生前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房产归谁所有?日...
俗话说,兄弟姐妹间是血浓于水、手足情深。然而有一对姐弟因琐事发生争吵,心生怨气的姐姐趁弟弟全家人外出之机,放火烧毁弟弟的住房。经湖南...
孟琰琰民法典继承编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以更好地保护私有财产在家族内部流转。然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