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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吗?

  婚约财产纠纷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考虑到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一般由父母操办,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不局限...

张某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3年5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经邵某介绍相识。2013年7月13日,通过证人邵某,原告给付被告现金40000元及首饰四件作为订婚的彩礼。后原告又向被告送了两箱酒、两条烟、两盒茶叶、几袋糖。后原、被告未能登记结婚,被告也未将上述彩礼退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当庭将首饰四件退还原告。

婚约财产纠纷中,接受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张某某与赵某某、赵某、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张某某与赵某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22年4月定亲。张某某给付赵某某父母赵某和王某定亲礼36600元;2022年9月张某某向赵某某银行账户转账彩礼136600元。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11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

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张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张某与赵某(女)于2018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19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0年6月生育一子。2021年1月双方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0000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2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000元。

“衣服钱”和“日子钱”是彩礼吗?

  订立婚约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这时,男方向女方支付的诸如“日子钱”“衣服钱”等费用,能否算在彩礼的范畴之内呢?近日...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案情】 2011年3月份,魏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按照农村习俗,魏某给付李某的父亲礼金1...

男方提出解除婚约 订婚聘金能否退还

【案情】 2013年初,白某经人介绍与姑娘周某相识谈婚,同年6月8日,白某在双方媒人及亲属的见证下按照当地风俗给付女方订婚聘金7万元...

婚约定女方抚养孩子,子女能否向男方索求

【案情】 孙小睿于2007年6月28日出生。2009年2月12日,父亲孙志能与母亲何小花离婚时,约定由母亲何小花自行抚养。2011年9月,孙小...

江西贵溪:真情调解促婚约财产纠纷案庭前撤诉

  中国法院网讯(陈建华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