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收到货后不满意,通过物流聚合平台公司平台进行退货,卖家以退回的商品破损、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签收货物,后物流公司丢失拒收商品。消费者在“钱货两空”的情况下,同时起诉购物平台、物流聚合平台和物流公司,赔偿责任究竟应由谁承担?
2021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收获的“希森6号”马铃薯商品薯装袋后冒充“希森6号”马铃薯种薯向陕西省靖边县张某某等农户销售,销售金额共计8.3万余元。张某某等农户共种植129余亩土地。种植后少部分种子没有发芽,部分种子生长过程中出现植株发黄、根部发黑腐烂和地下薯块腐烂现象。
近日,抖音电商公布“打击假书画大师欺诈消费者专项行动”阶段治理成果,有25人借山寨协会的假大师名义实行欺诈消费者行为,被永久关闭...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77岁老人在抢购超市促销商品时摔伤导致骨折,法院认定被告某商行...
安全消费,法护未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了!聚焦消费陷阱,揭开伪劣面纱。未成年人消费遇坑怎么办?琳琅商品真假难辨该咋看?权益受...
周女士在视频中称,因自家理发店店名中带有“东方名剪”字样,被北京东方名剪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东方名剪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院索赔8万元,而在此前她并不知道使用“东方名剪”4个字会侵权,东方名剪这个品牌也没有达到人尽皆知的程度,在她所经营的理发店内,收费价格、陈列商品、店铺装修、经营理念、活动内容等,也都跟北京东方名剪公司并不相同,她现在已经更换掉了店内所有带有“东方名剪”字样的物品
伴随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选择大型商超进行购物,既是因为此类超市的商品种类齐全,也是由于他们对商品的品质把控较为严格。然而,生活中,会有个别超市欲通过蹭大型商超热度等方式提高客流,殊不知该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第18896732号“湘西古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由田娟娟(以下称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5类“药茶”等商品上。经审查,以申请商标中“湘西”系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由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依法提出驳回复审。
第14383893号“羊卓雍措”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西藏吞弥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4年4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2015年8月7日经核准核定使用在第29类“鱼制食品、腌制水果”商品上。
第26021616号“够格”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由杭州够格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于2017年8月23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0类“枕头”等商品上。后以该标识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特点,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2018年6月19日,申请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依法提出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