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 的搜索结果,共16条

房贷未还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案结

被告周某某在被告江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处购买房屋,约定付清首付款,余款51万元,由被告周某某作为借款人、被告江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向中国某银行某某支行办理按揭贷款。

商品房预约合同闹纠纷 原被告定金认定起争议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某主张自己支付的定金是5000元,而被告某置业公司认为王某某支付的定金数额应认定为60000元。购房定金为何相差55000元?

马德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德龙拒不履行返还购房款、收益及违约金等义务,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执行中,转移资产591万元,并在高级酒店、高尔夫球场、高级会所消费。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等107人与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系列案件,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做出了107份民事判决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王某等购房款、收益及违约金等1700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转移资产591万元。

“威海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公用企业限定交易行为的认定及损害赔偿计算

宏福置业公司是一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2021年1月宏福置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威海水务集团赔偿因其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给宏福置业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诉讼合理开支。一审法院认定,威海水务集团在威海市区供水、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处于市场支配地位,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威海水务集团存在限定交易行为,判决驳回宏福置业公司诉讼请求。

给排水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案【威海宏福置业有限公司与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宏福置业公司是一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海水务集团赔偿因其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行为给宏福置业公司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认定,威海水务集团在威海市给排水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判决驳回宏福置业公司诉讼请求。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承担“挂靠”施工导致欠薪的清偿责任——卢某诉刘某、某建设公司、某置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郭某等借用某建设公司资质与建设单位某置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某置业公司将案涉工程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某建设公司。刘某以某劳务公司名义与郭某等签订劳务施工协议。刘某雇佣农民工卢某从事砌墙劳务工作。刘某向卢某出具8120元工资欠条。后刘某支付卢某3000元,某建设公司支付卢某1012元,尚欠工资4108元未付。

昆山某置业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执破融合”助被执行企业复工保交楼

 面对被执行企业主要财产是“烂尾楼”的执行困境,昆山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最终完成破产重整,使烂尾楼盘复工,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界定保理合同清偿顺位

2016年6月15日,某金投公司与某住建公司、某置业公司签署《工程保理合同》,约定某金投公司以1.99亿元受让某住建公司对某置业公司享有的工程款,保理期限60个月,应收账款回收款由某置业公司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某住建公司承担应收账款的回购义务并支付了保证金298.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诉许某等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始,防城港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虚构其合作开发码头项目,骗取他人钱款用于个人消费。杨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许某,许某告知其码头项目需要大量土石方填海。杨某某和许某签订协议。

写字楼停车券被“偷”的原因找到了

利用写字楼停车系统漏洞,姜某在两年时间内凭空生成近2000张停车券倒卖,给某置业公司造成高额经济损失……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