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24号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与联合资源教育发展(燕郊)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和解协议中原执行依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救济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