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担保借款合同》,具体到该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款项的出借方对款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以便在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款项用途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利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
【案情】 2013年章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吴某借款一百万元,约定了月利率为千分之二十五,借款期限为二年。并将借款协议进行...
原标题:两双袜子二十五 商标侵权赔六千 山东济南市民刘某在该市经营一家小型超市,他怎么也想不到,两双袜子卖了25元,最后竟要赔偿厂家6...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3号 【效力级别】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