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依法开展民事检察监督,通过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错误民事判决。近日,法院对该案裁定再审。2023年12...
日前,身在广东广州的吴某给河南省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永久发来了一封邮件,说自己的银行账户已经解冻,账户里被划扣的50多万元也退还了。...
原告徐女士在被告某旅游公司经营的网上店铺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出国旅游的代办签证服务。因某旅游公司办理签证时将徐女士全家抵达当地的...
聚餐误伤同事被开除 法院判单位违法 专业人士指出,生活中的错误与工作上的错误不能混同 阅读提示 员工私下聚餐行为是否属于...
原告陈某转、被告张某强于1988年8月16日登记结婚,1989年7月9日生育女儿张某某(已成年)。因经常被张某强打骂,陈某转曾于1989年起诉离婚,张某强当庭承认错误保证不再施暴后,陈某转撤诉。此后,张某强未有改变,依然要求陈某转事事服从。
2019年,被执行人甲公司为阻却人民法院对其名下房产的强制执行,冒用自然人艾某某等63人身份,以案外购房人名义,向某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致使该院作出部分错误执行异议裁定和执行异议之诉判决。后在关联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该虚假诉讼行为被人民法院查实。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张素 马帅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7日在北京表示,如果企图在人工智能上搞“小院高墙”,将...
银行作为信用信息提供者,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调整负有严格的审查义务,在信用评价不当的情况下,应及时对错误的信用信息进行更正。
于某某为肢体肆级残疾人,户籍甲市。2014年7月,于某某在乙市乘坐某公交客运公司公交车时,出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车,遭该车驾驶员拒绝,双方发生纠纷。于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公交客运公司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其交通费用、住宿费、餐饮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5254.6元。
2021年12月,某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大足第二医院向中恒公司支付停工损失等。该仲裁案件中,申请人为中恒公司,被申请人为大足第二医院。2022年3月,颐合公司作为案外人,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理由如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二是中恒公司与大足第二医院恶意串通,导致仲裁裁决错误,侵害颐合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