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岸线向海一侧以平整场地及围堰护岸等方式,实施筑堤围割海域,将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线,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可以认定为构成非法围海、填海。2.同一海域内,行为人在无共同违法意思联络的情形下,先后各自以其独立的行为进行围海、填海,并造成不同损害后果的,不属于共同违法的情形。行政机关认定各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并对各行为人进行相互独
编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全年出版12期,共刊载最高法院以及各地法院典型案例(含裁判文书)44篇。其中最高法院案例21篇,全国各地...
青岛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金豪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本期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10期)裁判要点:申请财...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全年出版12期,共刊载最高法院以及各地法院典型案例(含裁判文书)50篇,覆盖刑事、民事、商事、金融、...
上接:最高院2018年公报案例要点汇编(1-6)《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7期(5篇案例)案例1:商标标志构成著作权——杰杰有限公司与国家...
本期推送的10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选自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供大家参考。1.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后建...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期(总第267期)案例1争点:反垄断法禁止的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认定方法——吴小秦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级人民检察院:经201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期 案例裁判要点案例1:黑龙江闽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志平民间借贷纠纷案裁...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0年全年案例裁判摘要汇编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