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5日出席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迎春座谈会,同宗教界人士共庆新春佳节,并代表...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如果某标志具有宗教含义,则无论相关公众是否能够普遍认知、该标志是否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即通常可以认为该标志的注册有害于宗教感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规...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1号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6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