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将特定主观目的作为合同条件或成交基础并明确约定,则该特定主观目的之客观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制范围。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购房合同约定的方位布局相反,且无法调换,购房者可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合同。
定边县塑料制品厂与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市支行营业部侵权赔偿纠纷再审案申诉人:陕西省定边县塑料制品厂。法定代表人:田海英,厂长。被申诉人...
【案情】 刘浩(男)和张海英(女)于2000年结婚。两人于2002年生育一子,取名刘洋。2012年,刘浩起诉离婚,张海英表示同意离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