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周圆)记者12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获悉,该局已对山西忻州精诚铁矿、辽宁阜新弘霖煤矿瞒报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前款违法行为”,是指该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无论是否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发现并责令限期改正,只要导致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有权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直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不必先责令限期改正后再实施行政处罚。
□ 本报记者 王莹□ 本报通讯员 庄清煌 陈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无私奉献,保驾护航,争当标兵,勇往直前!”近日,福建省公安厅监管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