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个以上侵权人分别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侵权人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侵权人根据修复方案确定的整体修复要求履行全部修复义务后,请求以代其他侵权人支出的修复费用折抵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 王莹 近日,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代表福建省委、省政府,分别与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2022年5—11月,山西省组织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对辖区煤矿开展了“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专...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被告人李某林、孟某丹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
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针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已完工程总造价、材料分析退价、不合格工程返修费用等事项产生的争议,基于当事人申请,分别委托鉴定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鉴定,经一审法院组织质证后,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论仍有异议提起上诉,经二审庭审补充质证,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论没有提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和反驳理由的,可以认定上述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两个合同虽然涉及同一批货物,但因两个合同的订立目的及约定内容各不相同,故应分别依照合同约定确定货物价值,不能以一个合同关于货物价值的约定否定另一个合同的相关约定。 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在当事人恶意违约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丘某娣等7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储蓄人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应当证明其与银行分别作出要约和承诺,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当储蓄人依据犯罪分子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人民法院应判定储蓄人与银行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在不能认定双方成立储蓄合同情形下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6个月至7个月不...
光明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孙满桃)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件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