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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隆盛电缆材料厂、上海锡盛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与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秦邦公司)是名称为“平滑型金属屏蔽复合带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本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之一为“使塑料膜的表面形成0.04-0.09mm厚的凹凸不平粗糙面”,说明书中对该技术特征未作特别界定,但在实施例中记载的所用塑料膜的厚度分别为0.04mm、0.09mm和0.07mm。

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合发明目的解释

  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   合发明目的解释   ——(2021)最高法知民终2211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上诉人安徽泾县...

海能达VS摩托罗拉,谁胜谁负?

因认为摩托罗拉关联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摩托罗拉公司)生产销售的部分款式对讲机涉嫌侵犯了自己享有的“一种通讯设备”的发明专利权(下称涉案专利),海能达公司将包括摩托罗拉公司在内的多名被告起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等共计3000万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对应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

仁达建材厂诉新益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凡是专利权人写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都是必要的技术特征,都应当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

刘保昌与安徽省东泰纺织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共同限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只有当被控侵权方法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分别相同或等同时,方能认定被控侵权方法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功能性特征是指不直接限定发明技术方案的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 其之间的关系等,而是通过其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对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如果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 定或者隐含了发明技术方案的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 即使该技术特征还同时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能或者效果,原则上亦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

上海茵能实业有限公司与宁海浙升塑料制品厂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均具有限定作用。专利权利要求前序部分包含主题名称和发明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主题名称中的功能性技术特征对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被诉侵权产品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相比,如果可以认定系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相同的功能、达到相同的效果,且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则与涉案专利构成等同,落入专